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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吉安市遂川县通过绿色通道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7 14:32:51 来源:

遂川县2024年通过绿色通道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 队伍建设,推动我县卫健事业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通过绿色通道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需求人数
 
  卫技人员20名。
 
  三、调入我县卫健系统人员条件
 
  (一)户籍条件
 
  1.在县外工作的遂川籍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在县外工作的非遂川籍,但其配偶属遂川籍或在遂川县工作生活。
 
  (二)具体条件
 
  1.临床类(含: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
 
  (1)学历资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临床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可放宽至大专);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工作经历条件:在编在岗试用期满且在县外工作满2年(即2021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能力强,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2.护理类
 
  (1)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资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3)工作经历条件:在编在岗试用期满且在县外工作满2年(即2021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能力强,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3.医学检验类、药剂类
 
  (1)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资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并取得相应岗位类别所需要的执业资格。
 
  (3)工作经历条件:在编在岗试用期满且在县外工作满2年(即2021年12月3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能力强,能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其他条件
 
  调入单位必须有空编,且经调出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跨县调动人员于2024年3月26日8:30至3月29日17:00向县卫健委人事股提交以下材料:
 
  ①《遂川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动申请表》一式1份,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见附件1);②申请调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或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非遂川籍而配偶属遂川籍或在遂川县工作生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工作单位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招聘(安置)文件及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④工作地编办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⑤遂川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动卫技人员政审表(见附件2)。
 
  2.资格审查: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梳理汇总名单,将审核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呈报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资格不符合的随即取消其调入资格。
 
  3.选调考试:当申请人数超过岗位实际需求时,由县卫健委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组织选调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人员(具体选调考试方案另行制定发布)。如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需求人数,则不组织选调考试,申请人员直接进入考察。
 
  4.考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对审核合格人员(或选调考试入闱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调档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调入档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因考察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5.办理调动:经考察合格,档案审查无问题的,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呈报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仅办理遂川县的调入手续,其外地调出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
 
  五、调入人员安置原则
 
  1.原调出单位在县直及以上 机构,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由县卫健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县直 单位。
 
  ①获得市级及以上临床学科技术带头人;
 
  ②取得临床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县直及以上 机构工作满3周年(即2020年12月31日(含)以前在调出地的县直及以上 机构工作)。
 
  2.不符合第1条安置原则的,则由县卫健委会同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根据非城区周边乡镇卫生院空编情况及专业需求,安排在非城区周边乡镇卫生院。
 
  六、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能跨行业或跨县调动。
 
  本公告由县绿色通道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6323268(县卫健委)
 
  0796-6321758(县人社局)
 
  附件1:遂川县卫健系统“绿色通道”调动申请表.doc
 
 
  遂川县绿色通道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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