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11:53:43 来源:
2023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人数
共招聘5名特殊岗位自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在22周岁以上(2001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1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本科(新闻传播学类);专科(新闻传播大类),退役军人优先、男性优先。
工伤仲裁岗1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本科(法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类);专科(法律事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建设工程管理类、计算机类),退役军人优先、男性优先。
劳动监察岗3名,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本科(法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计算机类);专科(法律事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建设工程管理类、计算机类),退役军人优先、男性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二楼2113办公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64号1栋),联系电话:0797-8376849;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岗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④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⑤银行征信证明;⑥相关工作证明材料;⑦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4.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含招聘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入闱考生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3)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五)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开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
(二)日常管理
1.服从管理,必须接受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2.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实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值班制;3.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4.对违反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分。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解释。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