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55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14:46:47 来源:
抚州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抚州市 2024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553名(含省直管试点县南城县计划3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抚州市南城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抚州市 2024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2月23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月29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2月23日9:00至2月26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2月25日、26日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4.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被核减招聘人数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注册报名。
5.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3月26日9:00—3月29日24: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3月30日上午,考点设在抚州市。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成绩方为有效。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5)。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有效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情况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6.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 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有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具体见《岗位表》。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设置成绩合格线,于面试前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岗位表》中对面试成绩占比未作特别规定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岗位表》中对面试成绩占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成绩计算以此类推。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予递补。
5.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聘用人员均纳入编制管理,《岗位表》未注明“编制备案制”的即为事业编制。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4.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及减免考试费用问题,请咨询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 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0794-6332426;
乐安县:0794-6668083; 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100; 资溪县:0794-5783663;
广昌县:0794-3617709; 东临新区:0794-7825661。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