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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抚州市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0:32:57 来源:

  2022年01月21日讯: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回归与人才强县战略,吸引更多优秀高素质人才服务黎川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字〔2020〕26号)文件及有关要求,结合黎川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为确保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面简称“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三、引才名额及方式

  根据《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黎发〔202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高素质人才,招聘岗位及专业见附件。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中共黎川县纪委县监委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岗位限中共党员。(其中:本人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配偶父母、配偶兄弟姐妹中在抚州市范围内担任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退休3年之内的)或在黎川县任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含已退线但尚未退休干部)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元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1)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含学硕和专硕);(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五、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高素质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黎川县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黎发〔2020〕2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挂职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挂职服务。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挂职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发布”“黎川微组工”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8:00—1月29日18:00截止。联系电话:0794-7566019。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黎川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617室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本人无法到场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主动说明与当事人的关系。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下载《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写后与其它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cxwrcb@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姓名+学历。(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黎川县2022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叁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无法获得测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否则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医生岗位面试需考察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占面试成绩40%)与操作水平(占面试成绩60%)。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闱资格。

  2.面试得分实行百分制,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面试得分;面试得分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依据测试方式拟定在15至45分钟之内(具体见面试公告)。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公告)。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委人才办(县行政中心617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安排至我县科级实职岗位工作。

  (五)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17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报考岗位类别和专业条件均相同的岗位中,对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且未入闱的考生实行一次调剂补录,调剂补录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3.对经递补和调剂仍空缺的岗位,在本年度内可按公开招聘流程,实行循环招聘,直至招满。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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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2022年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

  2022年黎川县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中共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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