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派驻网格长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4 11:16:12 来源:
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派驻网格长招聘公告
为充实消防基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县城主城区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县城主城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现招录消防网格长派驻至县城主城区消防工作一线。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岗位调整。
2、年龄要求:22-35周岁。
3、不限户籍。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有拒服兵役未查清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3月25日8:30至4月11日17: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杨亚成 18361636108(微信同号)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四、报名步骤与要求
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消防派驻工作人员报名表》(见下方二维码),并将下列所需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以姓名命名)形式发送至385089890@qq.com邮箱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需保持电话畅通。
1、报名表(见下方二维码)。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
3、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等相关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5、户口簿复印件1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个人征信报告。
8、与招聘需求相关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如有请提供)。
9、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笔试及面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2、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参与面试环节。
4、通过笔试的人员均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宁发布”公众号予以公示。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6、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成绩判定为笔试、面试分数各占50%。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阜宁发布”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递补
1、录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招聘人员为聘用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不具有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独立执法权,日常工作由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管理。
2、递补
在拟录用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薪资待遇
录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等),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为10万元/人/年,参照《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员工工资办法》执行。
本公告由阜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2、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考试费;
3、笔试时须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4、应聘者保证填写《消防派驻人员报名表》的内容及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用工关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