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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迁泗洪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09:46:37 来源:

  2023年08月01日讯:为适应泗洪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基础教育人才队伍,优化中小学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30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9.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年限的在编(在册)人员;

  12.泗洪县内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其他相关相近专业,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2.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除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两年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8月3日9∶00—8月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3日9∶00—8月7日20∶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8月3日9∶00—8月8日12∶00;

  缴  费   时  间:2023年8月3日9∶00—8月8日16∶00。

  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使用微信扫码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县教育局的资格初审。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9∶00—12∶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县教育局人教科联系0527-86239269。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9日9∶00以后。

  (三)笔试

  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岗位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或未缴纳社保等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04-05岗位的两年择业期内尚未就业考生须提供人社部门未缴纳社保等未就业证明;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证件照一致)。上述①至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八)公开选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生选岗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公告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泗洪县教育局人教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监督电话: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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