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招聘教师3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09:14:21 来源: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是省交通运输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0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5日至2006年4月15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
40周岁即1983年3月15日后出生,45周岁即1978年3月15日后出生,50周岁即1973年3月15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审核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在高校就读期间具有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计算学生干部经历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3月15日9∶00-4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15日9∶00-4月16日16∶00;
3. 陈述申辩:2024年3月15日-4月17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15日9∶00-4月1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前5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 X 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招聘条件,在考生简历栏中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时间具体到月。报考思政专职教师岗位的,须写明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职务名称和起止年月。留学人员以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写明应聘人员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学术论文等。
3. 本公告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4月19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
(一)笔试
1.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师基本素养以及综合知识等。
2.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4月27日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网站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等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2024年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开具时间为三个月以内。
(5)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6)相关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有效的相关工作岗位聘用合同或证明)等。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四)试讲
考生面试结束后,均进入试讲。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试讲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试讲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面试或试讲不合格,则不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336167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335397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举报电话:025-52853507。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