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江苏 > 南京
各区县导航: 全江苏 南京 无锡 徐州 常州 苏州 南通 连云港 淮安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宿迁  

2023年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博士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4:16:21 来源:

  2023年01月17日讯: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为推动江苏省卫生人才高质量发展,加强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1月16日9∶00-2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1月16日9∶00-2月23日16∶00;

  3、陈述申辩:1月16日-2月24日工作日期间9∶00-12∶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月16日-2月24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在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考核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博士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电话、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现场资格复审

  考核前,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个人简历1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和所占比例:试讲30%、面试70%。

  试讲和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试讲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考核。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者。②2023年毕业生于2023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170915

  联系人:季老师、司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25-681709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点击查看>>>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3年博士专项招聘岗位表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23年1月11日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简介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普通高等学校,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具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的主源是1933年创办的国立中央助产学校,历经国立中央高级助产职业学校、华东助产学校、南京第一助产学校、江苏省南京助产学校、南京卫生学校、江苏职工医科大学等历史时期,留下了杨崇瑞、屈锦琴、孙世英、陈嘉政、黄孟虞等诸多名师的足迹,是我国最早的现代卫生类院校之一。学校另一源头是1958年创办的南京中医学院附院护士学校,历经南京中医学院附院卫校、江苏省中医学校等发展时期。江苏省中医学校是全国第一家开办中医护理专业的学校。

  经省政府批准,省卫生厅于2002-2005年对省属医学教育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先后将江苏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江苏省卫生人才培训中心、江苏省中医学校并入江苏职工医科大学,筹建江苏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09年3月,学校转型为普通高等院校,更名为江苏建康职业学院。2017年3月,正式更名为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学校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拥有汉中路校区、凤凰西街校区和浦口校区3个校区。学校拥有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江苏民政康复医院等4所附属医院。现有专兼职教师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占45.9%,硕博士教师占60%,“双师”素质教师超90%。近年来,获国家卫健委高层次人才项目、省“333工程”、省“六大人才高峰”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20余项;学校教科研成果显著,拥有国家级、省级教学科研团队3个,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省自然、省社科基金、“六大人才高峰”课题20余项,厅局级课题240余项。学校现为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男科专委会、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生殖与男科分会、全国卫生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创新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江苏省高校毽球项目推广示范基地、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卫生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同时学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

  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6000余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卫生管理与基础学院、护理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康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智能医疗装备技术等20多个紧贴行业的热门专业。其中,与徐州医科大学开展康复治疗学、信息资源管理“4+0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护理、药学专业与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开展“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卫生信息管理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开展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为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江苏省高校品牌专业;助产、护理、药学、卫生信息管理专业为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教育骨干专业;康复治疗技术、药学、护理、卫生信息管理(医院病案管理)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营养、中药学为校级特色专业;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群为江苏省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建有校内情景化实训室57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7749台,总值达10477.47万元,生均15724.86元。校企合作企业322家,开办南京市高淳人民医院、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江宁医院、仪征市人民医院等驻点班10余个。主办《中国肿瘤外科杂志》、《医药高职教育与现代护理》两本期刊,其中《中国肿瘤外科杂志》连续4年被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收录。学校获公开授权专利80余项,《言语治疗技术》为省级在线开放课程。“江苏卫生健康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为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担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美容师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学校秉承“勤慎诚爱”的校训,坚持“立足江苏,服务区域经济,依托行业,面向健康事业”的办学定位,特别是通过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学校不断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加强社会服务能力,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近年来,始终保持招生就业进出两旺发展态势,招生录取分数线位稳居全省高职前列,毕业生年终就业率稳居99%以上。学校连续多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资助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12月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明确了“把学校办成中医药特色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的办学目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继续秉承“勤慎诚爱”的校训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卫生健康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职教大会等精神,始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加快特色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健康江苏建设,为创建中医药特色高水平应用型高校而努力奋斗!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