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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人员(第四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7:20:36 来源:

  2023年12月04日讯:江苏省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康复、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四批)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6、须在报名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执业范围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有2年及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8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参加资格审核和缴费确认;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收到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缴纳考试费100元/人。考生完成缴费确认的,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QQ群名称:2023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群号为:854715041(请在报名上传时间加群投递报名材料),加群请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有关招聘相关通知将在报名QQ群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进群后及时关注。

  报名上传时间:2023年12月6日08:30-12月8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6日08:30-12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6日08:30-12月8日18:00,缴费渠道在报名群里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17-89685866。

  【友情提醒】2023年12月8日16:00后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审核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用等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在“院务公开栏”的“人事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2023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四批)报名表》。报名时须按下列顺序提供材料,将材料扫描后制作成一份文档(Word或PDF格式)投递至报名QQ群审核人员。

  (1)《2023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四批)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前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

  (5)报名人员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原件或工作证明。

  (6)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二)考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岗位表》中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6倍(含)的,免除笔试环节。需要笔试的人员按报名QQ群通知时间到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人员予以关注,以便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在报名QQ群另行通知,逾期者责任自负。

  (3)面试要求: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折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参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517-89685866

  监督电话:

  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室:0517-80900377

  本公告由淮安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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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四批)岗位表

  2、2023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四批)报名表

  2023年11月30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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