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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湘西州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09:12:33 来源: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办党委研究,并报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2023年第2次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调职位与计划见《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进入干部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年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乡科级副职(或曾经担任副科级职务)及以上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任职经历年限、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室(行政中心364室)。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

在个人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提出意见经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公示。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室领取准考证。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1.本次选调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试。

2.本次选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岗位,其考察入围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本人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直系亲属的政治审查。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如无符合递补条件对象则不递补)。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永顺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如无符合递补条件对象则不递补)。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需真实、准确。

2.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由县委组织部进行指导,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服务咨询电话:0743-5223325;联系人:覃阳13574343361。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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