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4 15:51:11 来源:
2023年桂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桂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桂阳县公安局、桂阳县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桂阳县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协调等事宜,桂阳县公安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优先条件: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嫖娼、赌博、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前科劣迹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辅警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此次招聘辅警计划数15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桂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全程通过桂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桂阳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红海直聘等同步发布。请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报名并关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相关资格证书等,填写《桂阳红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求职人员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报名地址:桂阳县文化路91号公安局七楼720办公室,桂阳县鹿峰街道商业步行街16A三、四楼,联系电话:15197513520(曹)。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信息表(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证、征信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察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的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入围人选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4.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确定体能测评对象。
测评内容为跑步(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5.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高低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辅警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
6.考察
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进行考察核实。
在考生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无递补人员或两次递补仍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桂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桂阳红海微信公众号、红海自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务派遣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首次签订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薪酬及社保待遇(年经费3.24万元- 4.24万元/年/人,含单位及个人社保、公积金部分)。辅警工作时间按综合工时有关规定执行。一经聘用,辅警必须服从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
七、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严肃考风考纪。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