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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5:58:33 来源:

  2023年02月15日讯:为满足湖北省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单位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湖北省应急管理考试中心),是我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考试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1)通过个人报名或相关单位(部门)、个人荐才,填写《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登记表》,并附个人业绩支撑材料。通过电子邮箱(hubeiyjt@126.com)、现场(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508室)或邮寄材料(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508室)的方式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电子邮件报名的,邮件主题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招聘报名材料+姓名+联系方式”。

  (3)现场或邮寄材料报名的,纸质材料袋封面注明“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专项招聘报名材料+姓名+联系方式”,同时发送《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登记表》和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登记表》,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2)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复印件,国(境)外留学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个人业绩支撑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即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并形成考核意见。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八、公示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调查核实。

  (三)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及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防疫须知

  招聘单位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应急管理厅(http://yjt.hubei.gov.cn)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273398(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67120959(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综合科)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65990

  附件: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14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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