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6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16:06:36 来源:
2024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茅箭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拟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62名,现将宣讲、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2024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招聘办法
由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先期进行宣讲、报名,根据宣讲、报名情况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组织考官进入高校或是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和试讲。考核合格,签订三方协议,待主管部门体检、政审、公示后,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五、宣讲报名
(一)宣讲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2日(周二)上午9:00-12:00
地点:湖北大学
时间:2023年12月13日(周三)上午8:30-11:30
地点:湖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3年12月14日(周二)上午9:00-12:00
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二)报名与资格初查需提交的资料(看原件、留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
1.《2024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1张(粘贴于报名表照片栏处);
4.学生证;
5.教师资格证的印证材料;
6.其他类印证材料(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荣誉等)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适用于茅箭区教育局校园招聘62名教师宣讲、报名阶段,《2024年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所列的内容,由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面试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宣讲、报名情况适时发布、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719-8686936
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