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河中心医院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年03月14日讯:黄河中心医院将组织实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国家统招的在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2022年全脱产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热爱 事业,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具备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七)入职后在黄河中心医院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三、招考岗位
招考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黄河中心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明细表》。
四、专业要求
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包括: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
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须与《2022年黄河中心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明细表》要求的学科专业一致,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医院确认报名资格。
五、报考程序
本次黄河中心医院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通过黄河中心医院官网(https://www.hhzxyy.net/index.html)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主要程序如下。
(一)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3月16日8时-3月22日17时登录黄河中心医院官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每人只限选择《2022年黄河中心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明细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请及时关注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截至2022年3月22日17时,报名审查未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结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医院均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25日8时-3月29日17时登录黄河中心医院官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4月11日8时-4月16日17时登录黄河中心医院官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人员阶段。
六、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由卫生专业相关知识和公共知识两部分构成,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范围。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2年4月17日8:30-11:30,如有变更,将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告,不再单独通知。
(2)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证件不齐全的禁止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22年4月底登录医院官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
面试公告统一在医院官网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信息表,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第一名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目录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医院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品德修养、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工作计划于5月底前结束。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黄河网人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措施,请报考人员给予支持配合。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医院官网发布公告,不再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凡报考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6020572联系人:李老师
医院招聘邮箱:hhzxyyrlc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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