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漯河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06月21日讯:根据《2022年漯河市市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漯河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漯河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紧缺岗位工作人员2名(详细计划见附件)。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失信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
三、招聘形式
根据《2022年漯河市市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自主组织实施。报考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人才紧缺岗位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0日8:00—6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将①身份证;②基础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工作经历证明;④执业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⑤《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人才紧缺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hslxzpb@163.com。
报名邮件命名规则:“应聘岗位代码+学历+专业(方向)+姓名”。
以上1-4项材料可拍照上传,与报名表、信息表整理成压缩包一并发送。
3.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时间,携带网上报名期间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市公开遴选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进入面试或考核,具体面试或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通过场所码显示)、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标有*号城市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可通过场所码显示)、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三)所有考生均需认真阅读《2022年漯河市市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见附件),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四)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
(五)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六)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不扎堆、不聚集。
(七)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方式
电话:0395-3136601
邮箱:lhslxzp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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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医学类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2年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才紧缺岗位报名表
3.2022年漯河市市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
漯河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