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河南 > 安阳
各区县导航: 全河南 郑州 洛阳 商丘 安阳 新乡 许昌 平顶山 信阳 南阳 开封 焦作 鹤壁 濮阳 周口 漯河 驻马店 三门峡 济源  

2023年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招聘(博士)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15:46:09 来源:

  2023年08月18日讯: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人员3名,全部为事业编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坐落在河南历史文化名城古都安阳,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公办以护理为主的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创办于1951年,其前身为平原省安阳卫生学校、河南省安阳地区卫生学校、河南省卫生学校,建校72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了10万余名医学大中专毕业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 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等30多项荣誉称号。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及各系部、马院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它条件要求

  详见附表1:《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职责的素质和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nnvc.edu.cn/、微信公众号hncedu)网站上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12:00,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12:00。

  报名方式: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rsc5365803@163.com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专业+姓名(如“医学博士+赵**)。

  报名材料:

  (1)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

  (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普通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报名时如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要求提供毕业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国(境)外专业与岗位要求名称不完全一致者,另须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4)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依次备注好名称及排好序号。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漏传材料影响资格认定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上传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将以不诚信对待,影响个人信用。

  博士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由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及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院网站(http://www.hnnvc.edu.cn/xwzh/tzgg.htm),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公告及报名时邮箱,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招聘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谭老师、王老师、黄老师0372—5365793,5365803(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三)面试

  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为试讲及综合性考核。面试人员根据学校公布的面试要求参加面试。

  学校成立面试工作小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通知体检人员,如出现进入体检名单个人放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住房补贴、安家费、博士津贴、科研经费、副高待遇、安排家属等,一人一策,具体待遇面议。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2-5365958(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表1: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一览表

岗位要求及专业

人数

岗位

条件要求

医学类

3

教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博士学位;

2.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合计

3

   

  附表2:河南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电子照片

籍  贯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最高学历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资格证书及取得时间

 

职称及聘任时间

 

应聘岗位

 

学习经历

(从高中或中专毕业后填起)

起止时间

所   在   学   校

专  业

学  位

       
       
       
       
       

工作经历

 

科研或获奖情况

 

个人声明:本人保证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因填写不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签名: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