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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佳木斯市“黑龙江人才周” 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11:33:21 来源:

  2022年11月17日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佳木斯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力打造黑龙江省东部人才集聚中心,按照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开展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围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重点产业以及本地、本单位其他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集中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1074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135人,县(市)区事业单位112人,市域企业公开招聘827人。具体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详见《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2)和《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企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3)。

  三、引进对象与条件

  (一)引进对象

  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企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应届专科、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毕业生应具备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专科、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高校须在《2022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

  7.专科、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1.企业公开招聘条件按照公布的企业岗位要求执行。

  (三)下述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企业招聘采取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对接的方式,由企业自行考核确定人选。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佳木斯先锋网、“才聚三江”微信公众号和春风人才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30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1)登录报名网站https://jms2022rcz.ibaoming.net/,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证件照(证件照为白色背景)。

  报名二维码:

  (2)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2.报考人员按要求上报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2)2023年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4)、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附件5)。

  (3)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5)报考人员须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上传证件扫描件,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本人保管,后续现场资格确认时备查。

  3.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并按要求填写正确联系方式及备用联系方式,否则后果自负。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4)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引进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通过取消岗位、削减岗位计划、差额调剂等方式进行适当调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引进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引进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一次。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按照网上通知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根据实际需要,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面试资格确认人选。如果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但引进人数与面试人选之比最高不超过1:5。

  面试前,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通知,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如因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则采用网上审核和资格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纸质材料后期另行通知收取。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方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卫生系统医务工作者、体育局教练员、外事办翻译等岗位对面试有特殊要求的,面试方式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对于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面试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比例,可报备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面试公告中明确发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如笔试总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

  1.拟引进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进行考察并审查档案,同时对考察对象引进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依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企业单位招聘由市人社局指导各企业采取自主招聘方式进行。

  五、政策待遇

  (一)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的,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佳木斯市行政区域。

  对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二)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三)企业公开招聘待遇按照各企业现行工资待遇标准确定。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佳木斯先锋网、“才聚三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和提示,按要求做好报考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048

  考务咨询电话:0454-3986523(事业岗位)

  0454-3986686(企业岗位)

  报考监督电话:0454-3986537

  附件:

  附件1: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pdf

  附件2: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pdf

  附件3: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企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pdf

  附件4: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附件5: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doc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佳木斯市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6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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