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春季校园招聘会人才引进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1:06:23 来源:
大庆市龙凤区2024年度“春季校园招聘会”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施,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启动龙凤区2024年度“春季校园招聘会”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2名。具体引才岗位及数量见《大庆市龙凤区2024年度“春季校园招聘会”人才引进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学习成绩良好,专业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岗位条件
1.学历需满足下列至少一项:
①引进范围高校Ⅰ、Ⅱ(详见附件4)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②其他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录取须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③大庆籍(含大庆高考生源和大庆户籍)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大庆户籍取得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日之前(不含当日);
④在庆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⑤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时,在庆高校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本专业每一个学年综合评价均排名前30%的统招本科第二批次A段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均需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的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统招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024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4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2.年龄要求。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8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考生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3.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招聘会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6:00。请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查阅人才引进公告。报考人员通过邮箱:lfqrcb@163.com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将通过邮箱或电话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修改*次(标明修改次数)”。
现场报名拟在大庆师范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举行。大庆市师范学院现场报名地点拟定在大庆师范学院东体育馆,时间2024年4月8日上午9:00-12:00;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现场报名地点拟定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时间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报名须知(附件3),请考生携带好相关材料。
(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以面试(试讲)为主,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如报考人员较多,则视情况加设面谈。面谈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并进行公示。面谈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进行加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进行公示。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核环节。
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与体检。考核将通过户籍所在地、学校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内容与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递补原则。面谈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不符合考试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手续。拟引进人员在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
(二)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本科毕业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三)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引进范围高校Ⅱ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6万元安家费。
(四)引进范围高校Ⅰ的统招博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
(五)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五、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员不设具体单位,通过的人员由龙凤区统筹安排工作。
(二)报考人员需密切关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人才引进由龙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龙凤区纪委监委对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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