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秦皇岛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10:56:25 来源:
秦皇岛市直属机关幼儿园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结合秦皇岛市直属机关幼儿园2023年度招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园长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选聘园长助理1名,要求如下: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2日(含)后出生);
2.具有中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2年及以上幼教或中小学管理工作经历。(从2023年9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如具有中小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及学士学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22日(含)后出生)。
5.岗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2023年9月22日(含)前取得。
具体要求见《秦皇岛市直属机关幼儿园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9月22日,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ksbm.qhdrsj.gov.cn)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9:00-10月8日17:00。
2.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qrcgkzp2020@126.com,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3)报名表一份(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4)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核
委托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设置开考比例为2:1。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时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
(五)考察
考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一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220655(局办公室)或0335-3220275(幼儿园)
监督举报电话:秦皇岛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335-3222016;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0335-3220659。
五、特别提示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