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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廊坊霸州市招聘教师4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30 13:31:18 来源:
  霸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为满足我市各阶段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4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霸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霸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段(含以上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严格“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部分岗位“其他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三类人员”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2023年)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是指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廊坊市域内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人员是指:
 
  具有廊坊市域内学校连续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一线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截止2023年6月30日,此前连续工作时间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学生。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发布公告和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
 
  6月30日在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http://www.cprec.cn。
 
  报名时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
 
  审核时间:7月3日9:00至7月8日12:00。
 
  缴费时间:7月3日9:00至7月8日17:00。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仅限“三类人员”报考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账号和密码务必牢记并保管好。登陆后,应按照网站提示的操作流程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
 
  2、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报名考务费交费流程以及减免对象和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交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90445853@qq.com,并致电15100360172。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按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于7月13日至1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7月15日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一张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于7月2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考生于7月24日至26日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籍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廊坊市域内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以及目前是否仍在一线工作;
 
  (9)报考仅限“三类人员”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退役证》和家属随军相关佐证材料;
 
  (10)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资格复审未通过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形成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2、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7月31日至8月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8月2日面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备考8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4)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合理分组,并将该岗位招聘名额合理分到每个面试小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若再相同,进行加试。
 
  六、考察
 
  8月6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考生名单和考察通知。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体检
 
  8月1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通知。由霸州市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霸州市人社局审批,再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档案、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按蛇形分组面试的,按组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九、选择学校
 
  8月23日,在报名网站发布择校通知,由市教体局组织新聘人员选择学校。新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现场择校,高中岗位人员全部聘用到霸州市第四中学,初中岗位人员以报考学科为组别,小学岗位人员以学科内不同岗位为组别,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成绩完全相同者,抽签决定优先选择顺序。蛇形分组的考生分别按同名次抽签确定择校顺序。
 
  每名考生只限选定一所学校,选择确认后不再更改。霸州市原聘用制教师需重新选择学校,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转入新学校。
 
  十、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择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霸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00360172。
 
  监督电话:0316-7286806
 
  附件:《霸州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霸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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