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年11月02日讯:为加强全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力量,满足新形势下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做好电煤供应工作,保障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为水城区新型工业化能源安全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中共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办公室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党办发〔2021〕161号)精神,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引进工作按照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发布人才引进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
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拟引进煤矿安全监管急需紧缺人才6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4.具有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身体条件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9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专业符合《职位一览表》要求。
8.具备本次引进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名本次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9.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
10.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11.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2.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3.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5.水城区财政供养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2022年11月2日在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2022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政工室。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需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信息表(附件2);(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5张(含电子版);(8)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资格审查:由区能源局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审查并收取相关资料。审查合格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职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职位,仍然开考;无人报名的职位,该职位的引进计划相应取消)。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引进人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另行加试。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该人员所报的职位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体检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抽人组成考察组对入围考生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人员组成。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广泛听取意见,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于考察不合格人员,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经领导小组作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资格人员所报的职位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1.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其他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六盘水市水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有关待遇按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才引进相关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
为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现场报名、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所有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七、工作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在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引进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优秀人才引进来。工作人员有违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书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在水城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本次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的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参加本次引进的各环节过程中,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四)本方案由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联系人:宋安疆;联系电话:0858-6665615)。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4:六盘水市水城区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煤矿监管急需紧缺人才现场报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5: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六版).docx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