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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北流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6 11:38:08 来源:

北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应急管理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招聘(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北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北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使用计算机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北流市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二)(地址:北流市荔丰路0024号)。咨询电话:0775-6299085。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北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个人简历2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五、招聘办法
 
(一)采取面试招聘办法。通过资格审核的全部入围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三)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应变能力等。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五)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应急管理局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经北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
 
(二)体检。北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北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考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全面了解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等情况,如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三)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因聘用人员辞职、辞退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补录。
 
八、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九、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775-6229622(北流市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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