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0:06:41 来源:
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0年2月27日(原玉林地区水利电力科学研究所)位于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188号,为市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宗旨是:为促进我市水利电力事业的发展,提高水电工程的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主要业务范围:水工、土工建筑材料试验;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工程测绘;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程勘测;工程设计。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专业及人数:水利水电工程,2人;勘查技术与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1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1人;不限专业,1人(详见《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截止。
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相关条件进行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的方法,本次报名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形式。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登记表》(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及有关职位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后退回);
3.一寸近期彩色相片电子版(以“姓名”命名)。
报名地点: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地址: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188号三楼302室)。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在报名现场完成报名资格初审。
五、考试
(一)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报名资格初审后,如面试岗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经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如面试岗位人数超过1:5比例,则需先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有关专业知识,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当天在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公告栏公布成绩。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水利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玉林市水利局备案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并按本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办法管理。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按本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规定享受相关工资待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欣然
联系电话:0775-3269790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188号
玉林市水利电力科学研究院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