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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地质调查院招聘3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10:04: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院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为集科研与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正处级公益一类地勘事业单位。
 
  我院主要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地质勘查工艺、技术研究;开展地热调查评价及其他地质工作。我院现有在编在职职工2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4人,高级职称88人,中级职称79人,博士4人,硕士79人,本科以上学历占89.4%。拥有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5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12人、自治区科技厅专家16人、自治区地矿局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3人、局专家20人。获批准参与承建“院士工作站”“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自治区地矿局人才小高地”和“李杰创新工作室”等多个科研平台,建有深部找矿团队、页岩气团队、地热团队、基础地质团队、水文地质团队、生态修复团队、健康地质团队、岩溶碳汇团队、地质灾害团队、地质信息服务团队、地质遗迹团队、综合研究科技支撑团队等。
 
  2002-2022年,我院共承担国家、自治区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516 项。其中,中央财政项目97项、自治区财政项目316项、社会项目103项,总经费约11.51亿元。涉及区域地质、矿产勘查、地球化学、水工环、地球物理、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方向,工作区域主要以广西区内为主,辐射到东盟国家及新疆、海南等地,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性地质调查研究成果和找矿成果。荣获各类技术成果奖30项:原国土资源部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中国地质调查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地质科技二等奖1项;中国有色金属找矿成果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自治区十大地质找矿成果、特别贡献奖19项,其中找矿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7项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与聘用:
 
  (一)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现役军人;
 
  (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十)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人员)回避办法的通知》(桂地矿党〔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院网站(http://ddy.gxdkj.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院网站(http://ddy.gxdkj.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8:00至3月8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ddy.gkzpfw.com)报名,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Edge浏览器。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多报者作无效报名处理。在报名期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我院将通过报名系统或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2月26日8:00至3月8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件,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造成网络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系统需上传的证明材料如下: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本科专业有要求的,提供本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其中,在读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关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情况说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情况说明,经我院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附件3)。
 
  (5)报名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人员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
 
  (二)资格审核
 
  1.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期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我院将通过报名系统或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我院将通过面试公告、报名系统通知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系统发送回执。在面试前2天内,将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自治区地矿局科技大楼16楼1614室(广西地质调查院人事科),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发放面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
 
  (2)网络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3)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的,除上述材料原件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其他事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直接考核高级职称岗按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院网站(http://ddy.gxdkj.org.cn)发布变更公告,并由我院通过报名系统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相关人员在报名系统上收到通知后,及时发送收到回执。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须增加招聘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40名以上(含40名)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岗位),须加试笔试,笔试结束后与其他直接面试岗位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四)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前,在自治区地矿局和我院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前,考生须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相关事宜:在笔试公告中公布。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6。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五)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认开考的增加笔试环节岗位,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自治区地矿局和我院网站上发布。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100分制评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我院工作区域内、网站及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六)考核
 
  1.高级职称岗位直接考核
 
  高级职称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直接考核范围人选。直接考核前先进行答辩,我院通过报名系统、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答辩采取PPT汇报方式,分为自我陈述和提问回答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情况。
 
  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现场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
 
  2.考核
 
  考试或答辩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或答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增加了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算。末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当即启用备用卷再增加面试环节,由同一组考官进行打分,根据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以首次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公告,备注加试成绩);若加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由我院领导班子根据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总共递补2次。
 
  考核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指定时限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我院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和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直接面试野外岗位聘用的人员,按政策要求在所聘或类似条件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我院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54710(广西地质调查院纪委)。
 
  七、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秋月、刘凤霞,电话:0771-56494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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