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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11:06:02 来源:

  2023年12月11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厅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10日同意正式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是全区第一所制造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地处南宁教育园区西片区即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校园占地面积800多亩。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全日制大学专科层次为主,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为辅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以制造业行业企业为主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6日同意正式设立、2021年6月15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校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核心地段空港大道25号,占地面积1010亩。设有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与渔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商财经学院、食品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文化艺术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审计与质量监控处、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图书与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4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全日制大学专科层次为主,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为辅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以“三农”为主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所需的乡村振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和工作能力。岗位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2023年12月11日)为截至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的,则为1977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12月11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查阅《岗位信息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表2。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1日8:00至12月19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并确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3日8:00 至12月2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不再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报名系统信息。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打印报名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五)试讲 

  1.确定试讲入围人选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岗位,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试讲入围人选。

  2.发布试讲公告

  试讲人选确定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试讲公告。

  3.资格复审

  试讲前,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所有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试讲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在试讲前的3天内进行。

  4.实施试讲

  试讲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试讲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试讲的顺序。

  试讲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试讲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试讲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试讲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试讲成绩在试讲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试讲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试讲公告。

  5.成绩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

  (六)考核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岗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的岗位,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职位试讲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5829868。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廖**,电话:0771-218294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8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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