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江南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公告
2023年08月25日讯: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就业惠民工程——助就业促增收“点对点”送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城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2023年江南区计划招聘“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5名,其中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2名,三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1名。
(二)岗位职责。在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或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点对点”送工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毕业不满五年(即2018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毕业)的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相当层次的毕业生),招聘人员不纳入服务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也不纳入江南区编外聘用人员总量管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户籍地为江南区(不含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毕业生,报考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居住地在本镇人员优先录用、纳入“雨露计划”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30周岁(1992年8月29日至2005年8月28日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技工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1115办公室,联系电话:4979781。
2.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江南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资格审查
江南区人社局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1个岗位,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5人(含5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5人,则该岗位增加面谈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1:3比例进入面试。
五、体检
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等,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江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根据公示结果,确定2023年“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聘用人员名单。
七、工资待遇
“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每人每月工资4350元,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需缴纳的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相关事项要求
(一)劳动合同签订。2023年“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参照外聘人员进行管理,由城区人社局按南宁市提供的示范性劳动合同文本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招募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如有不明之处,解释权归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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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江南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3年江南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报名登记表
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