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柳州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2022年09月22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县级政府统计机构聘用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60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统字〔2020〕8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2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简介
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在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协助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日常数据收集、审核、处理、分析等工作,落实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三)定期到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指导常规统计调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四)完成县级政府统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保障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以下简称:协统员)3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柳州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47000元/年·人),职业保障、其他福利待遇、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具体以各招聘单位实际情况为准。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3日至2004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一般包括统计学类、会计学类、审计学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等(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六)身心健康;
(七)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其他说明。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新冠肺炎疫情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开招聘专题专栏进行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8:30至2022年9月29日18: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9月23日8:30-9月30日18:00。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在2022年9月23日8:30-9月29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柳州市统计局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招聘人数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负责,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在柳州市市区,具体笔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可在2022年10月17日18:00至10月23日8:30期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照顾分3分。
2.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自治区统计局根据全区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不包括照顾分。
(2)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
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分数。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11月中下旬。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4)发布面试公告
招聘单位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5)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宣布或张贴在面试地点公示栏上。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由市统计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柳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一)招聘期间防疫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最新防疫政策要求及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发布的《入(返)柳人员健康管理须知》等规定执行,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及时了解柳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1.考前7天,考生应通过“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7天,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提倡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
2.考前7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3.对有高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考生,须持桂内低风险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的核酸检测记录)和行程绿码。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对有中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桂内低风险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4、7天的核酸检测记录)和行程绿码。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对有低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桂内低风险区三天两核酸检测记录和行程绿码;其他无疫情地区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入考场。
4.考前7天内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提供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的解除隔离纸质证明和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建议考前一天登录“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打印一份包含核酸检测结果、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界面的纸质材料备用。
6.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考场内按要求摘戴口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7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 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7.考生在笔试、面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
8.考生如有不配合招聘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取消笔试、面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9.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自治区、柳州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柳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统计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1.市统计局:0772-2825241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2812972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统计局(http://lztj.liuzhou.gov.cn)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外,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逾期相关程序不得启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统计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2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