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4 09:48:36 来源: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一般工作人员岗位4名(其中,岗位一:预防医学专业1名;岗位二:中医学类、药学类或临床医学类专业2名;岗位三:不限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或本县常住人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传教育股(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3号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供材料:报名时提供报名表3份;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各2份。同时校验以上所需证件原件。
(五)联系人:莫雪钰,联系电话:0772-5528810。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本人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工资待遇
经县卫健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县卫健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待遇每月2000元,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八、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