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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灌阳县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18:19:10 来源:

  2022年07月0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和县委有关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灌阳县红色文化培训中心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共计划招聘1个职位,计划招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职)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6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6日至2004年7月6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管理及使用

  (一)服务年限及待遇。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按10万元标准逐年发放安家费(每年发放2万元),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本单位或参加外地遴选考试。擅自离岗的,除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外,另需足额退回逐年发放的安家费。

  (二)使用考核。试用期六个月(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招聘程序

  灌阳县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投递形式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对照招聘条件及《灌阳县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于2022年7月18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gyrsjrsglg@guilin.gov.cn。为便于统计报名情况,资料名称统一为:XX考生报名资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仔细、如实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8:30—7月18日17:00

  (三)资格审查

  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灌阳县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考生报名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职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是否开考并备案。

  (二)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中共灌阳县委党校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要形成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根据考察结果,在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六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招聘组织部门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灌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灌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桂林人才网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组织部门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解释电话: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0773-4217318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灌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uanyang.gov.cn

  点击下载>>>

  1、灌阳县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灌阳县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4、灌阳县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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