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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崇左市扶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8 10:59:57 来源:

  2022年06月1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扶绥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4号)等文件精神,扶绥县现面向社会通过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5名(其中使用实名编制招聘5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使用实名编制和聘用教师控制数两类招聘岗位,招聘教师共75名。其中中小学教师5名,幼儿园教师70名。详见《2022年扶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考核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4日至2004年6月23日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部免(公)费师范生、区、市级骨干教师及其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以下。

  (八)在扶绥县教育系统服务最低3年。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近5年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的;

  7.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9.扶绥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学科),必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报名与面试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对扶绥县外较远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人代报名时,委托人要将书面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委托人并签字按手印方有效)、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岗位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交被委托人到现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要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凡参加现场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双绿码,签署个人健康承诺书,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对于近14天内有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感染新冠肺炎人员、密接者有接触的,进入扶绥县按规定疫情防控要求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可以委托人代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4日—6月25日

  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三)报名地点:

  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教育局大院

  (扶绥县新宁镇新华路150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扶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22年扶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提供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扶绥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必须提供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如瞒报,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并按违约处理)。

  (五)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现场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提交报名材料→初审→复审”等环节开展。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六)开考比例。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岗位,报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因达不到比例要求而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的,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2年6月26日08:00—16:00。

  (七)筛选。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25比例时,报扶绥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增设筛选程序。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符合面试资格考生持有效身份证、通过资格审查同意报考的《2022年扶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usui.gov.cn)公布。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发布公告为准)。

  (四)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7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如末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排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

  五、考核

  (一)确定人员名单。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组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出现岗位空缺,从同岗位考场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考核合格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扶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在扶绥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二)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报县委编制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备案。

  (三)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资格复查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招聘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由扶绥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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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2年扶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xls

  附件2:2022年扶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2022年扶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2年扶绥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现场报名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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