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海市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2022年10月25日讯:为做好全县路灯维护工作,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路灯管理所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岗位1个,后勤保障岗位1个(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普通辅助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后勤保障岗位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至2004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放宽到45周岁(即1977年10月25日至2004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合浦县路灯管理所办公室(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210号),联系电话:0779-7297536。
4.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大专及以上的需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合浦县路灯管理所留存报名材料的复印资料或扫描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及应聘资格。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合浦县路灯管理所将于10月31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由考官现场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路灯管理所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路灯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于11月5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普通辅助类岗位月收入2800元,后勤保障岗位月收入3000元,以上收入均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工资经费标准根据合浦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联系电话:0779-7297536。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提交的纸质或电子材料,原则上不退还,如需退还的请在提交相关材料时备注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对接。
本公告由合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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