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 > 广州
各区县导航: 全广东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湛江 肇庆 江门 茂名 惠州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东莞 中山 潮州 揭阳 云浮  

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3 15:02:59 来源:

  2022年09月1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我分局编外人员队伍,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外人员8名,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局统筹。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安排,作风务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9日以后出生),非广州市户籍的需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须在广州市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详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能够接受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驾驶证及有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微信扫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附件2)。

  2.将以下材料(1-7)扫描件以压缩包作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招录单位电子公共邮箱(1-5材料缺一不可):haizhuhuanbao@163.com,邮件标题及材料压缩包名字均一致为“报考2022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编外人员(个人名字)”,如:“报考2022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编外人员(张三)”,邮件标题及附件标题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发送邮件的个人电子邮箱需与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的个人电子邮箱一致)。

  (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学习、工作经历等需要详细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详细以及能够联系到本人,需要上传彩色相片。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非广州市户籍者另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3)户口簿(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4)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

  (5)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附件4)。

  (6)学士及以上学位证(有学位证者需提供)。

  (7)社保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

  (二)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9月26日(2022年9月26日18:00截止,以招考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及面试特别提示:

  1.请考生笔试、面试当天自备口罩。

  2.请考生笔试、面试当天携带《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穗康码(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州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仍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未达上述比例,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非广州市户籍的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有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在学信网http://chsi.com.cn下载)、《学位证书备案表》PDF文件(在学信网http://chsi.com.cn下载有学位证者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社保、劳动合同等)、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各种因素后,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复检费)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选中依次递补。

  七、考核、聘用及管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税前7万元/年,包含购买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住宿自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报名表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网上报名提交资料后,超过考试规定时间没有前来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本次招聘工作,请考生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务必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致使招考通知信息延迟等问题,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公示内容通过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公告内容。

  (六)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上述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疫情防控要求

  体温必测、行程必查。所有考生进入考场时需佩戴好口罩,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于现场测温≥37.3℃的人员,在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38776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

  附件:1.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个人基础信息表二维码

  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22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2022年9月9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