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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夏州康乐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12:10:45 来源:
康乐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康乐县人民法院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
 
临聘书记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康乐县户籍;
 
(四)年龄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2005年6月之前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或中文专业优先录取;
 
(六)具备书记员岗位必需的速记速录等业务技能;
 
(八)热爱人民法院事业,具有良好品行、道德素养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康乐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第五窗口(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3.报名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版(要求画质清晰、亮度足够);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信网可查);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相应的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4.资格审查:
 
由康乐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接受报名。
 
(二)测试
 
报名人员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占40%,机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根据笔试和机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我院将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三)体检
 
1.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由本人到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和体检,并向招聘单位提交体检情况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2.依据体检结果,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录用,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康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司法辅助人员招录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经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康乐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经院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办理聘用手续。所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考核,对违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或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予以解聘。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结合康乐县人民法院实际情况,参照现行康乐县人民法院临聘人员标准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月工资1800元)。工作期间,享有差旅补助、培训及参与工会组织活动等权利。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康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宁建忠 马兵
 
联系电话:(0930)4426513
 
13629302208
 
18093066078
 
(工作日8:00-18:00)
 
本公告由康乐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康乐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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