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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兰州工业学院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30人)

发布时间:2025-03-29 10:24:01 来源:

  兰州工业学院前身是由新西兰国际友人路易·艾黎于1942年创办的培黎工艺学校,1974年更名为兰州工业学校。1989年改建为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兰州工业学院。学校现有兰州新区校区、七里河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84.18亩。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学校师资队伍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0人。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招聘范围。

  (四)高层次人才年龄要求为1985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待遇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依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二)根据《兰州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1.分层次提供有竞争力的安家费;

  2.以项目形式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不低于2年的租房补贴;

  4.享受高层次人才津贴;

  5.“一人一议”解决博士配偶工作。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符合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医保办理、税收政策、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四)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后,参照副教授津贴一档标准享受校内津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符合条件的定职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五)教学科研支持

  1.为每位博士配备“教学和科研提升导师”,规划职业发展路径,一对一提供指导;

  2.支持赴高校行业院所访学、课程进修、实践能力锻炼、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培训,促进能力提升、拓展合作交流渠道;

  3.学校全力帮助组建学术创新团队,入职后青年博士可优先申报兰州工业学院“开物”科研团队支持计划、兰州工业学院“启智”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4.为每位博士配备校内合作专家,指导申报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省级社会科学基金)。

  (六)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式入职报到后,按兰州工业学院差旅费报销标准,凭票据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体检费。

  三、招聘计划

招聘

学院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岗位

类别

岗位

等级

岗位

代码

学历学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0802

5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01

博士

研究生

林院长

316766440@qq.com

18919080738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2

农业机械化工程

082801

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2

力学0801

1

气象学070601

1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0808

4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02

博士

研究生

王院长

315625070@qq.com

1891908065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4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82302

2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5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03

博士

研究生

郑院长

32028095@qq.com

18919080813

软件工程0835

2

网络空间安全0839

2

数学0701

2

物理学0702

1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0814

7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04

博士

研究生

袁院长

404142937@qq.com

13993185445

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

3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4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05

博士

研究生

李院长

1955886104@qq.com

18109461445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4

物理学0702

1

汽车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080204

3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06

博士

研究生

刘院长

615127103@qq.com

18919080538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82304

3

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

5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07

博士

研究生

张院长

853966410@qq.com

0931-2868471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材料与化工0856

5

化学0703

5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5

经济管理学院

理论经济学0201

2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08

博士

研究生

戴院长

ddf2002@qq.com

13919139436

应用经济学0202

4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2

工商管理1202

2

农林经济管理1203

4

外国语

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

1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09

博士

研究生

刘院长

332346535@qq.com

1391941109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

1

英语笔译055101

1

英语口译055102

1

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135108

2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10

博士

研究生

马院长

736057132@qq.com

13893308401

设计学0872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4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11

博士

研究生

汤院长

29311436@qq.com

13919380502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0101

哲学010100

1

民族学0304

2

中国史0602

2

基础学科部

数学0701

4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12

博士

研究生

张主任

21589366qq.com

18919080921

统计学0714

2

物理学0702

5

创新创业学院

机械工程0802

2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13

博士

研究生

孙院长

471522366@qq.com

18919080978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2

体育部

体育学0403

4

教学

科研

专技

10级

202514

博士

研究生

杨主任

651103965@qq.com

18919080625

体育0452

备注:

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高层次人才,可参照表内招聘专业联系报名,采取“一人一议”方式引进。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科研成果等扫描件,投递至招聘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以“应聘某某学院+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命名,如:应聘机电工程学院+张三+博士+某某大学+机械工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3月至12月。由招聘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职称等信息。

  (三)考核

  由招聘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院确定。考核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等环节,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教学水平、学术研究背景、科研水平和心理测评结果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四)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备案及聘用

  1.体检。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采取调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方法,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查询考生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等方式作进一步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审批。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5年12月20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5.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6.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如发布补充公告,以兰州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3.公开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2867559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2861447

  兰州工业学院

  2025年3月28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18.3 KB)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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