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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9 08:05:39 来源:

  2022年11月29日讯: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师范类公办学校,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办学历史,学校现有专业20个。近年来,学校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聚焦建设培养高质量基础教育师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加快补齐我省职业教育短板,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拟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

岗位

岗位性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备注

01

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教师教育(学)、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02

比较教育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评价与治理、教育评价、学科教育学、教育管理与政策、教育政策学、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学、教育管理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03

学前教育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04

数学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数学教育、数学教育学、学科教学(数学)

研究生

博士及以上学位

   

05

人工智能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人工智能、智能教育、人工智能系统与应用、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06

马哲

教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逻辑学、科学技术哲学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

该岗位需兼任行政工作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同时,通过部分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在校园内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视招聘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确定。

  招聘分三个场次进行,第一场在北京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二场在华东师范大学就剩余的岗位开展“一站式”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第三场就再次剩余的岗位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部开展招聘工作。根据疫情情况,预计今年12月中下旬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开展招聘工作,地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附近(各场次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另行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现场确认为准,现场审核确认通过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员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事先填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表),提交个人信息及个人证件照,并将邮件发至rsc2021@fjys.edu.cn邮箱(具体报名时间详见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布的各场次招聘通知)。

  3.资格初审。邮件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手写体签字,现场提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现场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06岗的考生需提交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待定,面试采取试讲(片段教学)方式。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资格初审时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1)北京师范大学专场、华东师范大学专场

  笔试、面试暂定于今年12月中下旬,地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附近。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或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2)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5、考试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考生须遵守考试当地的防疫要求:考试当天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动态“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状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考前8天内无境外、考前7天内无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按照考点属地新冠指挥部疫情防控通告要求执行。

  (2)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健康码”不是绿码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至考试开始前健康管理措施未期满者一律不能参加考试。对体温异常及动态行程等异常的,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学校网址:http://www.fjys.edu.cn/

  联系电话:0591-88064912陈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校纪委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0591-87091212(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457935(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点击查看>>>

  1.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登记表

  2.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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