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闽委组通〔2017〕94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福建省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53号)及《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龙岩市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的通知》(岩委组通〔202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本区组织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以下简称“村
<社区>
主干”)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区>
龙岩市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福建省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实施方案>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条件参照我省从优秀村(社区)主干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标准。
(一)村(社区)主干
人选应当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村(社区)主干任职期间,个人或村(社区)集体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含区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或受设区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的,或个人被推选为区级以上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或符合市级党委组织部规定资格条件、表现特别优秀的村(社区)主干。
3.现任的村(社区)主干,且累计任职5年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村(社区)主干因服从组织安排改任村(社区)内其他职务且保留村(社区)主干待遇的,列入招聘范围,其保留待遇期间的任职年限可计入村主干任职年限。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月之后出生)。对条件特别艰苦、环境特别复杂、贡献特别突出或长期在基层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在1978年1月之后出生)。
上述与日期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4年1月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受到综治、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并在处理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或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招聘方式
结合全省2024年度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同步开展我区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若对象为曾在村(社区)主干岗位工作,后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仍在村(社区)主干岗位履职的,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
三、招聘名额
1.从优秀村主干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2.从优秀社区主干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新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外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2024年度优秀村(社区)主干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时间、地点、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相同。
3.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11:00,采用优秀村(社区)主干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与笔试卷面成绩相加,作为个人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成绩合格线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并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报考人选可在2024年4月12日后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选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都相同,按客观题成绩排序,若主观题、客观题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
5.体检和考察。从未入围公务员招录体检、考察且达到最低合格线人选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若实际体检、考察人数已达到招聘名额1︰1比例的,不再递补。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数少于招聘计划名额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配合执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人选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新罗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开展考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全区、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由新罗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拟聘用人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无合格人选进入聘用环节导致岗位空缺的,其招考名额可根据实际按以下规则进行补录:在考试合格且未被列为拟聘用人选的同类岗位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补聘用人选。补聘用名额不超过1个。补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编制、聘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招聘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安排在有空编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不得安排在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本地事业单位有关工资标准执行。新聘用人员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时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电话咨询。电话:0597-2323508。
(三)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