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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7 11:56:31 来源:
重庆市江北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4017JB),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 )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jb.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9:00—5月13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下载并填写《江北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上传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教育岗位:455479367@qq.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3-67854760);卫生岗位:188881529@qq.com(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7721924)。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电话告知考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报考情况公布。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jb.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仅乙类岗位设置),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其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仅乙类岗位设置,主要测试学科对应专业知识,如“初中生物岗位”“高中生物岗位”均考核生物科目相应专业知识。各岗位的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江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jb.gov.cn/)通知公告栏目。
  3.需要开展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jb.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江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jb.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为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jb.gov.cn/)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 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江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jb.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3年,方能向区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咨询:区教委,023-67854760;区卫生健康委,023-67721924;区人力社保局,023-67757315。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 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江北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报名表.doc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4. 附件4: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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