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 > 西城区
各区县导航: 全北京 西城区 东城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门头沟区 房山区 大兴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平谷区 怀柔区 密云县 延庆区  

2022年绵阳高新区引进卫健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6 11:30:02 来源:

  2022年04月16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医战略,加快推进健康高新建设,保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绵阳高新区拟公开考核招聘21名事业编制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绵阳高新区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21名(详见附件1《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活动主要面向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因不可抗力、非主观因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协商解决;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

  绵阳高新区将派出赴外招才引智小分队分赴成都市、重庆市、西安市等地区开展引才活动。具体岗位数将根据引才进度逐场递减,详细情况请留意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绵阳高新区门户网(http://gaoxinqu.my.gov.cn/)、绵阳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及各高校校内公告。

  引进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三)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五)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六)管理培养。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公务员。

  五、引进程序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络预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21日下午17:00,预报名电子邮箱:1984309419@qq.com,联系电话:0816-2534470。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一览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真实、准确填写《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的各项内容。

  预报名的考生仍须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按现场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预计)

  地点:成都城市音乐厅、黑胶广场

  ※其他城市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并发布,详见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绵阳高新区门户网(http://gaoxinqu.my.gov.cn/)、绵阳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

  2.资格审查。现场报考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审核表》,并携带以下个人资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彩色照片1张;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将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面谈)。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应聘岗位设置,由现场公开考核组决定进行现场考核: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和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及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面试考核结束后,面试考核小组与面试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2年绵阳高新区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场次同一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2022年绵阳高新区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及政审考察

  1.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绵阳高新区门户网(http://gaoxinqu.my.gov.cn/)、绵阳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4.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引进条件。

  5.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综合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无法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以及现场考核组协商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绵阳高新区人才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引进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引进单位。未经引进单位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同意,逾期未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引进单位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引进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引进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引进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引进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引进单位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本次引进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合同。同一个招聘活动站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成员等与招聘无关的信息,如要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提供的联系信息、有误或不接听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

  (五)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未能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时,未解除与其他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的。

  七、疫情防控

  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进行每日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类似症状,应及时进行健康监查;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均需遵守考核地点所在辖区疫情防控要求,并提供考核所在城市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入场参加考核。

  八、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考:

  (一)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二)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三)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四)考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五)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在考核招聘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门户网、绵阳高新区人才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816-2534470。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816-2532937。

  监督电话:

  绵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0816-2532420。

  点击下载>>>

  1.2022年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2年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才报名审核表

  3.2022年绵阳高新区卫健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2年4月15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