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09:26:31 来源: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北京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党派团体综合服务中心是市委统战部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市委统战部综合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2个,招聘人数3人;市党派团体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数4人(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四)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28周岁及以下,应为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七)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就读期间、择业期内无社保缴纳记录。
(八)社会人员,是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社会人员。
(九)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十)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请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中共北京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版发送至邮箱(bjtzbgbc@bjtzb.org.cn),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我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报名信息无效,将不予审核。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我单位将通知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
(二)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组织的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按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现场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单位通知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1:5)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符合岗位条件考生人数未达到面试人选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
3.面试:资格复审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共北京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网站(www.bjtzb.org.cn)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需说明事项
1.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3.具体笔试、面试通知及公示结果等见中共北京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网站。
4.本次招聘,除在相关网站公示信息外,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咨询电话:5556968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