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招聘翻译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17:00:34 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公开招聘翻译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是经市委编办批准成立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名英语翻译人员(专业技术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能力强,爱岗敬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引进条件,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视同应届毕业生);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招聘职位要求
应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英语)、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或翻译硕士(MTI)专业硕士研究生,同声传译/会议口译方向优先;
(二)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二级口译考试,通过英语一级口译或英语二级口译同传考试者优先;
(三)其他条件:热爱翻译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高级别外事活动和重要国际会议(活动)的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以及日常文稿笔译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请应聘考生于2024年3月13日18:00前将《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照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A4纸大小),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bcit2023@126.com。我们将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质和履历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2024年3月15日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通过邮箱发送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翻译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以上材料按顺序合并保存为1个PDF文件,以“考生姓名+毕业院校”命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性负责,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结果,以及专业考试相关安排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 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
专业笔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专业口试: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口试环节。
专业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口试成绩占60%计算得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专业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且笔试、口试单项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被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根据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专业考试成绩及面试相关安排届时将通过中共北京市委外办、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官网发布,请考生留意关注。
(三)健康体检及组织考察
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需在我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需要回避事项、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四)录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通过中共北京市委外办、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官网发布拟录用人选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电话:010-55574279,55574296
联 系 人:王老师、边老师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