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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15:40:33 来源:

  2023年06月21日讯: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是农业农村部所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承担农业农村数据汇集管理、综合分析和整合应用等工作。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就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六)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招聘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流程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7月9日17:00。

  2.报名方法:请应聘者将《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补充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7月9日17:00前发电子邮件至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招聘专用邮箱(dsjzxzp@126.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

  3.补充材料:

  (1)提交有本人签字的个人声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说明在校期间为非就业状态、未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咨询学校可以完成派遣,档案可以进行转递。声明要加盖学校公章,并附“情况属实”字样。

  (2)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二)笔试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命题、监考、阅卷等事宜,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并组织签订保密协议。《笔试公告》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发布。

  (三)面试

  按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不足5人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人数为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需达到笔试总分的60%),发布《面试公告》,并与考生电话进行面试确认,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空白处注明:书面声明、考生姓名、因何原因自愿放弃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某某岗位面试资格,后果自负。考生签名、落款日期等),从现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递补人选原则上截止到面试前2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

  按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2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总分的60%)。如有考生放弃应聘,或体检、考察结果不适宜入职的,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我单位将在面试前与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电话确认,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请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有变化须及时告知我单位,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5.联系电话:010-59195326

  附件下载:

  附件1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2023年度补充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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