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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08:56:30 来源:

  2023年04月13日讯: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民艺术普及等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任务,推动全国文化馆(站)数字化建设,面向基层开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等相关工作。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依据有关规定,发展中心结合事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七)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须符合落户政策要求,年龄本科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发展中心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5日(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campus.chinahr.com/xiaozhao/wlfzzx2023/index.html。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总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测试。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5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笔试满分100分,达到60分(含60分)者有资格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前进行人岗匹配测试和职业行为风险测试,测试结果仅供面试阶段参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1:5,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须带的原件及相关材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信息虚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1.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2.考察组将到考察人员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查阅个人档案、政审及谈话等相关考察。

  3.体检原则上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4.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照要求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公示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将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确需调整考试、考察、体检方式的,将另行通知。

  (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招聘纪律。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88003060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2日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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