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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芜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30人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10-12 10:18:19 来源:
  芜湖市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二批次)
 
  芜湖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230名辅警,具体从事警务辅助相关工作。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招聘岗位所说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10月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0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机动车驾驶证等资料关于时间的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芜湖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5.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7.有纹身的;
 
  18.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9.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8日9时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
 
  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http://wxpta.ahwxhr.com/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附件内。
 
  3.提交材料:(1)《报名表》(登录招考系统填写);(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近期一寸证件照;(4)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5)部分岗位要求提供机动车驾驶证;(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以电子档形式上传,上传材料确保字体、图片清晰。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5.缴费确认:报考人员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0月29日17:00前登录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材料提交不全,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0月29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未按时改报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0月30日17:00前登录皖信标准化招聘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每科40元,体能测评每人55元,面试每人70元。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公布,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6.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可降低比例为2:1。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和资格复审按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步骤依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通过芜湖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告。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设在芜湖市,相关事宜以芜湖市公安局网站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公文知识等。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入围人员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资料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材料。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3.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标准参考《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
 
  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用时≤4分25秒、31岁(含)以上用时≤4分35秒为100分,每超时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用时≤13.1秒、31岁(含)以上用时≤13.4秒为100分,每超时0.1秒扣1分;
 
  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女子组:
 
  800米跑,30岁(含)以下用时≤4分20秒、31岁(含)以上用时≤4分30秒为100分,每超时1秒扣0.5分;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用时≤14.1秒,31岁(含)以上用时≤14.4秒为100分,每超时0.1秒扣1分;
 
  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为100分,每低1厘米扣2分。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5:3:2比例权重合成,即体能测评成绩=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50%+10米×4往返跑成绩×30%+纵跳摸高成绩×2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其中岗位32面试采取路考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驾驶能力;岗位46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新闻宣传相关能力),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发布公告。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4:2:4比例权重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4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笔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考《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所有招聘岗位均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参考人民警察招录政审标准、《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上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续。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直接与所属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二)工资待遇参照执行所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由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评定层级核发工资。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招聘中考试环节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请报考人员提前了解考试考场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通知均在芜湖市公安局网站https://gaj.wuhu.gov.cn/jwzx/gggs/index.html发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自己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553-2937099
 
  监督电话:0553-2937572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使用,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芜湖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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