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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芜湖南陵县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招聘应届毕业生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09:24:44 来源:

2024年南陵县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南陵县事业单位赴重点院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南人社〔2019〕9号)以及《南陵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和县委编办核定编制使用计划,经研究决定,组织安徽省南陵中学、芜湖科技工程学校赴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现就本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招聘学校和岗位
 
招聘学校面向专业对口的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次招聘计划为在编教师5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两年内未取得规定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笔试、专业测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各环节信息均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lx.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芳菲楼大会议室。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同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2024年南陵县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3)。
 
2.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9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邮箱地址:nlxjyjrsg202110@163.com。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二字,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期间报名点咨询电话:0553-6839002、13956204903、15155312176。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本人近期正面同底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24年南陵县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稿及有个人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提供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书面承诺书扫描件)。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报名由县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环节。由县教育局对网络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告知初审结果,通知资格复审事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照资格复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10:1,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再组织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环节;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等于10:1,则该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查相应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
 
3.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数,按10:1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拟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方式:采用无生上课和考官视情提问方式。
 
3.专业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15分钟,考官视情提问5分钟。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平均分数线,最低平均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和考察
 
1.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政策待遇
 
(一)符合我县人才认定资格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二)人才引进过程不向引进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南陵县户籍或非南陵县生源,来南陵参加专业测试的引进人员,分别给予交通等费用补贴。补贴标准:县外100元、市外400元、省外800元。
 
七、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68390020553-69396870553-6817951
 
监督电话:0553-6839689
 
附件:
 
1.2024年南陵县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2.2024年南陵县教育局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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