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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编外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01:00 来源: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4年度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学院新桥校区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2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5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24:00止(以邮件发出时间算)。报名截止后,如网上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则延长10天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者以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签名扫描件)《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表);②专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③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压缩后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命名,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p@cua.edu.cn。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应聘者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初审结果及时反馈至应聘者报名邮箱。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下列材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若同一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专业测试采用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5: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超过5:1,专业测试直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测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在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综合分析能力,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面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者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招聘要求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未解除合同和其他协议的,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16130;
 
  学院纪检电话:0551-62520301。
 
  附件:
 
  1.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情况一览表.xlsx
 
  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大纲.rar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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