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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六安市市直部分单位招聘员额内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16:21:25 来源:

  2023年06月26日讯:根据六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办发〔2013〕12号),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编办〔2013〕35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招聘及劳动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1号)规定,现就2023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内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市直员额内聘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3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单位计划公开招聘34名员额内聘用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25日起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uan.gov.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持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相应层次毕业证书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驾龄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样式详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09:00至7月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需缴纳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7日10:00前随时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7月7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少数特殊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报考人员可于7月20日至7月21日从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预计8月上旬公布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资格采取现场复审,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招聘岗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详见附件3。

  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八、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排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合成成绩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九、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要在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15天内完成。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与管理

  按照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编办〔2013〕35号),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六编办〔2014〕56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制度的通知》(六人社〔2016〕3号)等相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员额内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核定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员额内聘用人员首次签定劳动合同,应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政策咨询电话:0564-3331110(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4.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564-3334019(六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64-3370656(六安市纪律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

  1.2023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内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3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内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   

  1.2023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内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docx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23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员额内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docx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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