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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六安市金寨县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3 17:14:18 来源:

  2022年08月03日讯: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度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95名(城区4所公办幼儿园及其分园专任教师84名,乡镇直属学校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111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教师资格证有关要求:

  1.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已参加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00至8月7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金寨县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8月8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5:5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报考人员可于8月11日9:00至8月12日17:30从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金寨县,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有关笔试疫情防控如有新的要求,将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本次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16日08:00-11:30期间,携带笔试准考证、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金寨县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新河南路老师范院内,联系电话:0564-7064834)申请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金寨县教育局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成绩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含加分),其中《幼儿教育专业知识》不低于5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1.2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示为准。

  1.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公告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3.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属已参加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在2022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举止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测试内容为:1题问答题+2题基本技能测试题。比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的通知》(教人〔2001〕36号)精神,拟定2题基本技能测试题共10个简笔画和10首弹唱歌曲。测试时,2题基本技能测试题从公布的两类题目中各随机抽取1题。简笔画要求在黑板上用粉笔展示;弹唱要求用键盘乐器边弹边唱(考场提供乐谱、电钢琴),三项总分100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专业测试方案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1.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八、合成总成绩

  按照笔试和面试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成后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九、体检

  鉴于幼儿教师岗位的特殊性,本次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76号令)规定的项目执行。由金寨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考察

  考察工作在金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岗位确定

  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另行公告。

  十三、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招聘教师工资待遇执行。

  十四、聘用与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实际需求,确定是否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金寨县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选岗、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金寨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政策咨询:0564-7065331,7064834,7356193;监督电话:0564-7062072。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寨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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