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上海| 广东| 江苏| 浙江| 四川| 福建| 河北| 湖南| 内蒙古| 甘肃| 山东| 贵州| 海南| 新疆
招聘 吉林| 辽宁| 江西| 河南| 广西|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黑龙江| 宁夏| 陕西| 安徽| 天津| 湖北|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安徽>安庆
各区县导航: 全安徽 合肥 芜湖 蚌埠 淮南 马鞍山 淮北 铜陵 安庆 黄山 阜阳 宿州 滁州 六安 宣城 池州 亳州

2021年安庆市中医医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2 15:13:10 来源: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11月22日讯:为落实“人才强院”战略,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推进“三甲”中医院的创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医院党委研究同意,现就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数1名。

  (二)公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其他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或针灸推拿学专业,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中医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职务。

  (2)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在二甲及以上中医院工作15年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人、科技进步奖,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医院管理背景的人员优先。

  备注: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5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任职期间近两年内有道德失范行为的。

二、招聘人才的待遇

  (一)享受医院在职同职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进入医院编制周转池。

三、公开招聘的主要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安庆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任职、获奖、科研、代表性论文论著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安庆庆市中医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医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考核资格。通过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必须达到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为2:1比例,方可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方案确定的面试方式执行。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由组织人事科在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考官组进行面试,评定成绩。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588号即安庆市中医医院北院区九楼会议室。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组织人事科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庆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天。

  (六)正式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咨询电话:0556-5177996(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6-5011219(监审科)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安庆市中医医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浙ICP备2021006785号

Baidu
map